近日,11位网络小说原创作家状告《锦绣未央》原著作者周静(笔名秦简)和当当网一案,在北京朝阳法院进行了证据交换。这场维权整整持续了4年,前后牵扯百余位小说作者、编剧和网友,终于在2017年年初连跨了几步,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伴随这一案件进入大众视野的,是对抄袭之作如何变成收视大卖的影视剧IP的深度疑惑,还有小说写作软件的技术抄袭路径。这类软件可以自动抓取同类描写,让十分钟写下千字一部作品抄袭几百部小说成为可能。大数据在文学领域的运用,使得过去闭门造车式的文学创作发生了改变,使得文学能够更精准地描述世界,作者与读者之间能够更高频、更深层地互动,这是科技进步与网络发达给文学创作带来的福音。但是,就此放弃阅读积累、素材研究、阅历采风等基本工作,直接通过技术路径,随意复制粘贴就能成就文学创作,那所谓科技进步实在是文学领域的梦魇。
有人身没有善恶,是操作使用技术的人将恶的一面通过技术展现给了社会。在没有写作软件之前,网络文学的抄袭就已存在;在写作软件没有大面积使用之前,抄袭的情况就很严重。因此,写作软件不该为抄袭者背锅。
同样不该为抄袭者背锅的,是网络文学的市场。很多人认为,在大量资本进入后,网文IP实现了迅速变现,形成了一个急功近利、快消品式的网络文学市场,导致大量作品质量低劣、情节平庸、内容雷同,也使得网络文学写作成了抄袭剽窃的重灾区。按照这个逻辑,很多网络文学的抄袭就成了顺势而为癫痫病常见的危害是哪些的行为,网络抄袭之恶似乎有了情有可原的地方。
可谁都明白,抄袭就是抄袭,哪有什么情有可原与不得已?市场的不堪与个体抄袭之间纵然有千丝万缕的关联,抄袭者也必须为自身的抄袭行为承担责任,所谓市场的问题自然由优胜劣汰的竞争和监管的整治规范来解决。
有些人说,如果市场不再追求网络文学作品的速成,那么抄袭就没有了土壤。可为何不能换个思路来看待,如果抄袭者受到了严惩,且这种严惩足以警醒那些潜是就有了场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效果。
所以,刹住网络文学抄袭之风,不是靠指责技术与市场这些背锅侠,而是要通过严惩抄袭者来实现。因为只有将抄袭之恶实打实地定位在个体之上,立起南门之木,让社会对抄袭的惩罚看得见,方能有痛切的警示之效。
尽管现行著作权法对一些抄袭与剽窃的界定并不清晰,但社会运转的规则不只有法律,还有公共治理。我们要通过行业的自律、互联网平台的曝光、版权意识的普及,对抄袭者形成人人喊打的氛围,要让抄袭者明白,所有的知识产权都会得到法律的保护、社会的尊重。